自5月1日12时起,烟台海域正式进入“休渔时间”。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携手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驻烟第三支队、维权支队,严管严控休渔渔船,严厉打击休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全力守护海洋渔业资源。截至5月12日,我市共查获非法捕捞船艇11艘,其中包括三挂机、四挂机大马力快艇4艘;对1起休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案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4人。
11艘非法捕捞船艇被查
“自伏季休渔以来,我市实施了史上最严的伏季休渔政策和执法力度。然而,还有一部分人受利益驱使,顶风进行非法捕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渔政执法科科长周可明介绍,截至5月12日,全市陆地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109人次,出动车辆381车次,行程11075公里,检查渔港、码头860个次,检查渔船2585艘次,检查市场75个次,检查船舶网具修造厂点18个次;海上出动执法人员654人次,出动渔政船102艘次,航程3185海里,航时458小时,检查渔船457艘次。共查处违规船艇11艘,罚没渔获物790公斤,没收网具15盘(顶),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艘。对1起休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案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4人。
清理取缔海上非法渔具
为切实加强伏季休渔管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7日至5月30日,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省局第三支队、烟台海事局,启动海洋伏季休渔集中“清网”行动。此次行动旨在全面清理取缔海上非法渔具,保障海上船舶通航安全。长岛综试区、蓬莱区、黄渤海新区、龙口市、莱州市等沿海区市负责在长山水道及周边海域开展集中“清网”行动。其他各沿海区市利用渔政执法船艇及“清网”渔船,清除其管辖海域违规布放的鲅鱼网、爬虾网等渔具。
“对查获的违法违规渔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等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海警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周可明表示。
清理非法流刺网38310米
针对大马力快艇在黄渤海大通道——长山水道夜间非法布设流刺网的情况,在伏季休渔“清网”集中行动中,我市充分发挥好省、市和沿海区市智慧化监控技术支持作用,及时准确发现海上网架的网位仪目标,向海上一线清网分队传递区域和位置信息,提高了清网工作效能。
集中“清网”行动第一阶段,我市共出动了9艘渔政执法船、8艘“清网护渔”渔船,自5月7日凌晨1时起,以长山水道及东西警戒区海域为重点,兼顾各沿海区市辖区海域,共清理取缔鲅鱼、口虾蛄流刺网等38310米,成功查获三挂机和四挂机大马力快艇4艘,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
自5月12日起,我市集中“清网”行动进入第二阶段。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及12个沿海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始终绷紧休渔期渔船严管严控这根弦,建立起海上“清网”行动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查休渔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维护好辖区内伏季休渔秩序。
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周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