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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发布中考新规,调整内容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28 18:18:00    

【来源:清远发布】

9月26日,清远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2026年起参加清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即从2023年秋季入读的七年级学生)以及往届生,需参加清远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体育中考”),体育中考成绩提高至90分,计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与文化课成绩合计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01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至5月

根据《实施意见》,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至5月。游泳项目实行统一集中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026年、2027年体育中考内容由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和统一考试项目两方面构成。

●2028年起(即2025年秋季入读的七年级学生),增加过程性评价项目,评价内容主要包含国家体质健康测试、大课间和课堂表现。

在中考报名期间,考生必须同时在清远市高中阶段招生服务平台上选定必考项目中的一项和选考项目中的一项作为本人的考试项目,且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一)体质健康测试项目

●男生: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步、引体向上;

●女生: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步、仰卧起坐。

根据《实施意见》,考前1个月市招考办将组织现场抽取两个项目,作为当年考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

(二)统一考试项目

1.必考项目

(1)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

(2)100米游泳。

考生在上面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2.选考项目

考生在一分钟跳绳、足球25米绕竿运球、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三个项目中自主选择一个作为选考项目。

02体育中考总分值为90分

根据《清远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为800分,体育中考总分值为90分,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26年、2027年体育中考体质健康测试项目成绩占40分,统一考试项目成绩占50分;

●第二阶段:2028年起(即2025年秋季入读的七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成绩占40分,统一考试项目成绩占40分,过程性评价项目成绩占10分(七、八年级各5分)。

其中,体质健康测试项目成绩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分,两项成绩平均分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等级者记满分100分,按40分记入中考成绩;良好等级以下者,将两项得分平均分换算为以80分为满分的百分制分值,乘以40%记入中考成绩,计算公式为:平均分÷80×100×40%=最终成绩。

注明:1.“分值”栏右侧“”分值仅对应“引体向上”项目分值。2.两项成绩平均分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等级者记满分100分,按40分记入中考成绩;良好等级以下者,将两项得分平均分换算为以80分为满分的百分制分值,乘以40%记入中考成绩,计算公式为:平均分÷80×100×40%=最终成绩。

统一考试项目成绩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26年、2027年统一考试项目成绩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分乘以50%计算成绩;

●第二阶段:2028年起统一考试项目成绩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分乘以40%计算成绩。

过程性评价项目成绩以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主要评价指标,同时加上大课间和课堂表现。参加2028年体育中考的考生(即2025年秋季入学学生),其七、八年级每年最高赋5分(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最高赋3分,大课间和体育课堂表现最高赋2分)。

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要求在对应年级完成所有项目测试)80分及以上赋3分;80分(不含8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赋2分;70分(不含70分)以下至60分(含60分)赋1分;60分(不含60分)以下不予赋分。

大课间和体育课堂表现:遵守纪律、积极上进、友爱互助,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不得无故缺勤,良好以上赋2分,合格赋1分,不合格不予赋分。

根据《实施意见》,病残学生根据规定免考、择考、缓考。所有申请免考、择考、缓考的成绩须在6月上旬前完成。

免考。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心、肝、脾、肺、肾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残疾人证或障碍检测机构诊断证明;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的资料。②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学生。③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且在缓考期未能康复者,需提供二甲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

凡申请免考的学生均需参加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理论考试。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按实际得分的10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而申请体育与健康理论考试的考生按实际得分的8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

择考。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县(市、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审核通过的,在体育考试项目中可选择2个项目或1个项目进行考试。选择2个考试科目的,按其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两个项目最后得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1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平均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申请及审核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体育中考择考标准中Ⅰ度的考生可按照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附件4)的要求,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1-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考生可选择免考。

缓考。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可再申请择考或免考。

清远发布编辑部来源:清远日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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