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章网 手机版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促进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脱颖而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7 03:20:00    

作者:项安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

《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创新激励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六个方面,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出系统部署,对促进企业开展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经营、依法治企,激励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脱颖而出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微观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就主要围绕“厘清产权关系、解决政企不分、改善公司治理和推动科学管理”等方面展开,直接促进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也带动了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随着我国迈入新时代,适应环境变化、形势需要,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总的来说,就是基于“两个结合”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中国化——政策语言表述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概念首次正式出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之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些论述和要求,丰富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也使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中国化,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结构要素与体现中国特色本质属性的特殊结构要素的有机统一体。它在现代公司制度一般性理论与实践基础上,能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也能适应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还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内在要求,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这使得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具备以下要素: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前提、以科学的治理结构为实现形式、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为文化基础,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治理现代等为基本特征,由国有、民营等多种所有制企业为组织主体,以现代企业法人制度、产权制度、组织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

《意见》着眼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不仅明确了“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的总体要求,也明确了“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体系”“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培育优秀企业文化”等相关内容,这与最新修订的公司法、最近刚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呼应,为中国企业完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意见》通过差异化制度安排和整体统筹衔接,实现了“分类引导、统筹推进”,以制度弹性适应多样化企业需求。

一是充分考虑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差异,按企业类型分类施策。如《意见》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对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分类做出了制度安排;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对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做出了差异化制度安排;对国有企业群体,也明确要“优化分类监管、分类考核”。

二是按企业规模与发展阶段分类施策。如对大型企业,推动其“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对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对上市公司,支持其“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作为股东”,推动其“合理运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开展中长期激励”。

三是重视整体统筹。如对强化战略管理、强化内部管理、强化科学民主管理,以及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等方面,对所有企业有着近乎一致的制度安排。再如,尽管对国企民企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有差异化安排,但同时也都有健全企业产权结构的统一要求。

通过上述分类设计与统筹推进,《意见》既保留了不同所有制、不同功能企业的独特性,又通过制度框架的兼容性实现了整体协同,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注入了动态适应能力。

《意见》通过分类引导激发活力、制度规范明确边界、精准监管防控风险、政策服务赋能创新,在引导与规范、监管与服务之间实现了动态平衡。

一是对政企差异对待。对企业,尊重其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强调“引导、鼓励、支持”,如“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科学制定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等。对政府,更强调“推行、推进”,如“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改革”“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以履行政府职责、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既引导又规范。一方面,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健全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同时,针对近年一些企业暴露出的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加强对企业经营的跨部门联合监管”“严防严管企业财务造假”。

三是并重监管与服务。这集中体现在“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一章,体现了既要健全企业综合监管体系,也要完善企业服务体系。

《意见》集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丰富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对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释放活力,通过全面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引等,激励更多国有企业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前进。二是对民营企业制度赋能,通过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家族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完成制度转型,向世界一流企业努力。

《光明日报》(2025年05月27日 04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