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59票”“反对,0票”“通过!”8月1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议,决定批准《安顺市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正式通过,意味着安顺构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2+N”立法体系取得重要进展。
此次通过的《条例》,共计8章50条,全面对标国内外一流旅游景区和一流旅游城市指标要素,在安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2+N”立法体系中最为重要,起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和引领性作用。
今年2月19日,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安顺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2+N”立法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要围绕安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在已颁布实施的18部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基础之上,再制定和修改20部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同时将10部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纳入立法调研,逐步构建起比较完整、具有安顺特色的旅游业高质量发展“2+N”立法体系。其中,“2”是指此次通过的《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的《安顺市黄果树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促进条例(草案)》,“N”是指引领和推动安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
据安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立法推进工作中坚持急用先立,着眼长远谋划,梯次安排三类立法项目。2025年拟制定的立法项目即“2+N”体系中的“2”,“十五五”规划完成前拟制定的立法项目18部,2030年底前拟开展立法调研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10部。立法体系的构建,旨在针对安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法治力量更好地保护安顺秀美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传统文化,全力护航安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以《条例》和《安顺市黄果树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促进条例》为支撑,又从不同的‘小切口’着手,逐步构建起由若干法规、条例组成的立法体系。整个体系既有‘小快灵’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充分兼顾了立法的系统性、超前性和开放性。以构建立法体系促进旅游业发展,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安顺在这方面进行了很好的探索和实践。”中国旅游研究院战略所所长、研究员吴普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范力
编辑 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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